新房装修到一半,装修公司突然玩“失踪”,钱去楼空。无奈只能自己继续装修,索赔无果后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近日,家住黔江区舟白街道的李女士拿到打赢了的判决书,终于松了一口气。
购买新房喜装修
李女士告诉记者,四年前,27岁的她终于买了人生的第一套房子,想着装修完了,就可以搬进新家,李女士难掩心中的喜悦。
因为没装修经验,李女士决定找一家装修公司合作。通过多方介绍,李女士于2016年12月11日与重庆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协议工程造价76000元,工程期限为120天,李女士按约定支付了装修款。
装修一半公司失踪
很快,装修公司就进场了,一切都显得很正常,但突然有一天,装修公司玩起了“失踪”,工程一拖再拖。
眼看装修变得遥遥无期,李小姐只能自己完成剩下的工程。但令她忧虑的是,当初她已向装修公司预付了3万多元钱,而对方目前的投入还远远不到3万元,一旦合同终止,想要拿回预付款和工期延误赔偿金并非易事。
于是,李女士找到黔江区舟白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相关事宜,得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一纸判决挽回损失
2019年10月10日,黔江区人民法院对此事立案。2020年5月14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结果为被告重庆某装修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原告李女士支付3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4000元为基数,从被告逾期之日即2017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12%至实际偿清之日止)。
据办理此案的冉律师介绍,这类案件近几年经常发生,他已经接受此类案件的咨询有十余起,均是装修公司虚假报价,最后无力完成工程,所以提醒广大群众,签订此类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承担责任的能力。
(记者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