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吕德清 李寿海)近期以来,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市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有关精神,采取综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做到摸底清查,全面调查全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27家,其中:办证24家(含动物园1家)、备案3家,对驯养繁殖的6万多只(头)野生动物逐户建立台账。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有豪猪、蛇类、雉鸡、野猪、黑斑蛙、棘胸蛙、蓝孔雀、果子狸、斑脸海番鸭、鸿雁、中华蟾蜍和灰胸竹鸡等。
了解对养殖户的影响,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分类分级进行监管,为全面实施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做好先期准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广泛宣传,形成拒食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活动141次,发放宣传资料2102份,向群众宣传国家禁止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宣传警示覆盖2000余人次,现场批评教育20余人。同时,组织志愿者近10人在城区开展宣传,营造关心、保护、拒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共识。
协同森警支队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运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至目前,累计检查车辆1万余辆、盘查人员2万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29个次,检查酒店、饭店、农家乐251家次,检查5个冷库、27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40处野生动物野外活动区域,排查案件线索2起,立刑事案件1起,取保候审1人,收缴鸟类21只,收缴猎具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