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星龙 通讯员 罗贤为)近日,记者从石柱自治县“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获悉,6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8项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行动,实现三轮车销售环节更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目标。
记者了解到,6月15日起,每日8时至20时,南宾路(老交委三叉路口至桥头场)、观音街(街心花园至万寿大道)、五一路(街心花园至五一桥)、新开路(五一桥至三妹宾馆)、人民街(石柱大桥至七星桥)、利民路(七星桥至桥头场)、玉带南街(滨河中街至七星桥)、玉带北街(新开路至人民街)、瑞通路(工人俱乐部至牛石嵌丫口)、建新街(万寿大道至南宾路)禁止“三轮车”通行。本文所指“三轮车”,是除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三轮车外,以各种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包括机(电)动三轮摩托车、加装其它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三轮车(代步车)等。
根据分工,6月15日至12月20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闯限闯禁、超速超载、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擅自改型、违法载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6月15日至12月3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整治无营业执照销售、维修三轮车,非法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以及非机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三轮车等违法行为。6月15日至12月31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重点整治三轮车占压消防通道、便道、盲道、公交车泊位及路口等违法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