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本报讯(记者 王仿)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黔江区政府向全区市民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全面禁止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已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携带、邮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宣传、诱导食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内容的广告。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徕、诱导顾客。禁止网络平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交易、利用野生动物提供条件、场所或者服务。对违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区林业局023—79222710,区农业农村委023—79222584,区市场监管局023—79222650。


编辑:罗淞琳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