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黄英 文/图)“最讨厌有人开车往窗外扔东西,尤其是烟头,扔在花丛里,如果引燃了花丛,后果不堪设想。”近日,黔城市民徐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开车时总会遇到有人往车窗外乱扔垃圾,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相关部门是否可以管一管?
从车窗外扔出的垃圾
5月27日,记者按照李女士的描述,驾车从新华东路采访,行至转盘附近一红绿灯处,记者看到,车上的一名乘客随手拉开车窗,扔出东西,等前车离去,记者走上前发现是一个刚喝完的牛奶杯。不仅如此,记者仔细观察花丛中,确有不少烟头存在。
随后,记者就此现象在公园里进行了随机采访。
市民张先生说:现在有些同志在车上往外随便乱扔垃圾,给环卫工人造成很大的负担;而且有人清扫的时候,来回过路的车比较多,也不安全。
“随手乱扔垃圾,开着车从窗户往外面扔,这太不文明。”市民刘女士说,建议你们媒体开设曝光栏,鼓励市民对这样的行为拍照发给你们,对他们进行曝光。
市民李先生:自从黔江创建文明城市以来,这种现象大大减少,但还是有少数市民有这样的行为。
而旁边负责该路段保洁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随着车辆的增多,她每天都得跑到马路中间清理那些车里扔出来的垃圾。经常是才打扫完,转过头一看,后面又扔下来了。
市民呼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向车窗外扔垃圾说不,从你我做起,加强自律就在举手之间,让我们为城市的美好环境尽自己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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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车窗外乱扔垃圾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