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法律援助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周超坤)日前,秀山自治县大溪乡前进村党支部书记李茂全带着两名村干部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村70名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

经了解,前进村70名农民工2015年在本地的猕猴桃基地工作,共有20余万元工资未支付,多年来通过各种手段向老板索要欠薪,老板都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村委会和乡党委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在乡党委政府的引导下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考虑到前进村地处大溪湿地公园腹地,交通极其不便,且70名农民工大多数年纪在五十岁以上,不宜到现场办理手续,中心立即决定派遣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手续,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前两天,接到李茂全电话后,工作人员和承办人驾车前往大溪乡前进村委会为70名农民工办理手续,通过县司法局、大溪乡党委政府、前进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当天将70名农民工的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得到了当地群众及政府的高度认可。

此次上门办理援助是县司法局对于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对今后如何更好的服务群众积累的宝贵经验。多年来县司法局始终将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努力成为农民工利益的捍卫者。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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