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针对活禽交易宰杀行为将出“新规”

  本报讯(记者 王华松)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禽类引发重大疫病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取缔禁止区域活禽现场交易宰杀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指导意见,黔江也即将出台配套规定,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这是近期记者从黔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的。

  据了解,根据规定,黔江将全面取缔城区6个街道范围内的活禽交易宰杀行为;全面取缔24个乡镇市场的活禽宰杀行为,但允许乡镇市场进行活禽交易。“新规”出台后,全区活禽将实行“集中屠宰、统一检疫、冷链配送、冷鲜上市”。凡是进入市场的“白条禽”必须具备“两证一标”(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维码脚环标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事冷鲜上市“白条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照持证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经营场所及所销售的“白条禽”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人民群众也要自觉增强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购买冷冻、冷鲜禽产品。

  另据了解,“新规”中针对的“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则参照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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