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敏)近日,为认真履行重大典型案件监督管理职能,黔江区法院主要负责人会同黔江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深入到彭水县新田镇团结村对任某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申诉一案实地查看。
案件回顾:2019年7月任某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黔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黔江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生效后,任某某对案件关键证据红豆杉鉴定结果存疑,于2020年1月同时向黔江区法院、黔江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为公平公正办理此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黔江区法院和黔江区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决定共同前往100公里以外的彭水县新田镇团结村任某某家中,听取申诉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到任某某家中自留地对原案鉴定为红豆杉的植物进行实地查看。
黔江区法院和黔江区检察院两位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办理此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