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花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助医行动

  本报讯(记者 刘彦祺)近日,记者从黔江团区委了解到,为响应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助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重庆青基会)联合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浙江青基会)开展2020年“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助医行动。

  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在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不满18周岁重庆黔江籍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其中,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户、因疫致困家庭青少年,可以申请该基金的医疗救助资金。由浙江青基会“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提供项目专项资金总额为80万元,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自理、自费、自付医疗费用,标准为上述费用的50%,原则上每人资助一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患病青少年具体资助金额由重庆青基会根据医院住院收费票据实际数额确定,以百元作为计算单位。

  黔江团区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当地资助活动的信息发布。符合受助条件的患病青少年及其监护人自愿向黔江团区委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申请;将按照“以人为本、有效救助”原则和资助条件、优先次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无异议后上报重庆青基会终审。重庆青基会终审确认后填写结算表,并附申请表原件,寄至浙江青基会存档。浙江青基会根据结算表将资助款划拨至重庆青基会账户,重庆青基会采取“银行直通车”形式,将资助款划拨至患病青少年本人(或监护人)账户。

  在申请人获得资助金额后,黔江团区委须对受助对象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填写受益人满意度调查表,便于浙江青基会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调查,了解受助对象对公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评价,提升公益项目和社会公益资金的实施管理成效。申请资助青少年及其监护人自愿填写申请表(下文扫描二维码领取),并提交监护人、患病青少年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证明)、医院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不含医院门诊、三方检测等票据)等,所有资料需提交重庆青基会一式二份。

  申请资助青少年及其监护人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法追索其获得的全部资助款。因信息公开、筹资宣传和社会监督需要,申请救助青少年家庭有义务配合做好相关调查核实、采访等工作,浙江青基会等发起单位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及不违背“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基本理念的前提下谨慎使用其信息、照片和影像等资料。

  申报材料上报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485号(原城西街道办事处603室)

  联系人:粟昌龙

  联系电话:023-79223237

编辑:陈庆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