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去年支付困难群体诊疗医保待遇过亿

  本报讯(记者 王华松/文 通讯员 刘莱/图)2019年,黔江区支付特困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重度(1-2级)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门诊和住院医保待遇167399人次9842万元,医疗救助21.6万人次3542万元,这是4月21日记者从黔江区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工作人员正在查阅医保资料

  “自2018年以来,区医保局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目标,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主体职责组织实施,立足现有制度、坚持扶贫标准、采取‘四有’措施,医疗扶贫工作全是‘干货’,成效明显。”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组织领导有保障。紧紧围绕国、市、区医疗扶贫工作部署,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统领,成立了医疗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结合黔江实际,联合其他部门下发医疗保障扶贫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通知。

  参保费用有资助。全面落实贫困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资助政策, 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了“即参即享受”政策。对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和一、二级残疾人、民政建档人员、困难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当年居民医保一档的70%资助。对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和80岁以上老人,城乡低保人员等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给予全额资助,对全区78298人进行了分类参加资助,兑现参保资助金1255万元,实现应保尽保、登记参保率达100%。

  医保待遇有倾斜。落实对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起付线降低50%的倾斜政策;2019年9月1日全面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起付线从13193元,下调6596.5元,自付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按65%报销。重点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机构就医的救助比例从70%上调至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比例从60%上调到70%;其他救助对象在医疗机构住院救助比例为70%,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8000元。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为10万元,特殊病种以外个自付累计3万以上的其他疾病,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6万元。

  便民措施有实效。为减轻贫困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人口住院就医费用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为减轻不符合重庆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标准,但仍需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负担,将这部分患者全部纳入门诊特病范围,享受门诊特病政策,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报销,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年报销限额为500元/年/人,共涉及1440人;全国现已有2.9万余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了贫困人口异地就医,减轻其异地就医垫资压力。为方便了群众就医,及时为全区190个村卫生室、卫点开通医保结算,全年发生额为1211.6万元。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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