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程冬雪)4月9日,安某走进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上一面写着“善意执行,心服口服”的锦旗到该院执行法官田红波手中。
这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送来锦旗的安某是一名被执行人。
安某与重庆某银行发生借款纠纷,经秀山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安某到期未能履行相应义务,重庆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询其银行存款、车管、房管、工商登记信息,对安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准备进行司法拍卖。
执行法官在与安某沟通中了解到,该处房屋即将拆迁,如果此时进行司法拍卖将会对安某造成很大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现在拍卖房屋不是最优选择,便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重庆某银行,经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重庆某银行自愿撤回该案执行申请,安某在涉案房屋拆迁补偿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