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133”举措排查整治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姜燕)为确保疫情期间食品安全,近来,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采取“133”工作举措开展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1”即强化一个统筹。该局统筹协同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8个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即落实三个责任。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管理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QQ、微信工作群,安排专人每天上传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二是强化监管属事责任落实。各监管所每天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规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安排专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8个重点工作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地。

  “3”即规范三个到位。一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到位。督促生产经营者购进食品时严格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存放食品,督促主体清理库存食品,防止过期、腐烂霉变等问题食品上市。二是宣传指导规范到位。对复工复产主体提前介入,到实地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经营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发送疫情防控温馨提示短信,推送各类疫情防控安全提醒、企业复工复产提醒到超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各大市场主体微信群,编制防控顺口溜和短视频,利用宣传车、小喇叭在大街小巷播放,同时张贴《关于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的告知书》《关于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的告知书》《复工复产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三是整治规范到位。实行“昼查+夜巡”模式,对超市、农贸市场、餐馆、夜市、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加强巡查。加大对活禽交易和宰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食用油、大米、蔬果等保供食品和涉嫌问题食品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经营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284人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7168家次,其中责令整改12家,引导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226起3165桌、退订家庭宴席服务活动446起5069桌,检查食品生产主体721家次,生产企业43家次,检查小作坊678家次,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3批次,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9件,办结18件,办理食品类案件10件,结案4件,扣押100余公斤,移交公安1件。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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