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重庆黔江分行提醒您 做好“三防”  做理性的金融消费者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业务创新发展,金融消费者可选择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越来越丰富,对消费者自身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同时,金融欺诈和非法集资等活动频发,影响恶劣,侵害了众多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凸显了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农行重庆黔江分行提醒您,做好“三防”,做理性的金融消费者。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防范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及领导诈骗、医保和社保诈骗、解除分期付款诈骗、金融交易诈骗、包裹藏毒诈骗、票务诈骗、虚构车祸(绑架/手术/各种欠费)诈骗、购物退税诈骗、网购及中奖诈骗等。疫情期间还出现了“退改签”电信诈骗中窃取银行卡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转走卡内余额和网络平台以“采购防护物资”“献爱心”等为幌子发布虚假消息,诱骗消费者转账。

  防范非法金融广告

  金融广告活动与您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在方便您获取信息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平台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您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吸引眼球的广告内容诱骗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如:广告内容与广告主体所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不一致;互联网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未显著标明是“广告”;未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 (记者 王巧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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