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餐饮业复工后需履行9大主体责任

  本报讯(记者 王华松 通讯员 周丁)3月8日,记者从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黔江将明确餐饮业主需要履行的9大主体责任。

  这9大主体责任是: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复工、返岗排查要求;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每天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就诊、上报;做好个人卫生,操作全过程佩戴口罩。严格原料采购和食材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追溯,严禁圈养、宰杀活禽动物,严禁加工制作“活禽”“野生”“野味”等菜品。严格加工场所卫生管理,加强病媒生物防控,落实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每日对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空气畅通、墙地面及桌面清洁卫生。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清洁干净,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严格加工制作过程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格就餐管理,实行分餐配送、打包分散就餐形式,使用安全、无毒、清洁的餐具和包装材料,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提倡个人自带餐具,打餐后单独用餐。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所有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按规定做好留样工作,每餐每样菜品分别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贴标签作记录。严格餐厨垃圾管理,设置餐厨垃圾密闭收集容器,与有资质单位或个人签订收运处置协议,作餐厨垃圾流向记录,做到日产日清。严格相关信息记录,建立专门台账,如实记录从业人员每天健康状况、原料采购情况、餐具消毒记录、餐品流向等涉及疫情防控的关键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把好关口。在经营期间,一经发现有违反要求者,将按《食品安全法》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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