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四不准、四报告”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立规矩”

  本报讯(记者 刘彦祺 通讯员 张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工作部署中,黔江区纪委监委明确监督检查“四不准、四报告”工作要求,即“不准变成形式主义、不准滋生官僚主义、不准妨碍防疫工作、不准加重基层负担”;“监督检查方案提前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汇总报告、违纪违法问题归口报告、发生感染风险主动报告。”

  根据“四不准、四报告”内容,黔江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至少提前一天思考并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报告监督检查方案,原则上以暗访为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

  “工作部署中,我们力求将监督对基层的干扰降到最低,明确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方案必须提前报告,由区纪委监委对全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案与监督开展情况,防止扎堆监督、随意检查,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夜晚进出站口人员的登记排查务必认真仔细,坚决不漏一人。”“物资供应能否保障到位?口罩必须确保质量安全。”为切实以精准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落细落实,黔江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监督的重点放在联防联控、物资供应保障上。党风政风监督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每日进行汇总分析,通过监督情况专报集中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和改进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各监督检查组滥发指令、影响防疫工作秩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单位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按程序报区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归口处置,防止处置失当或执纪不平衡。

  据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累计开展明察暗访300余批次,复工复产点90余个,发现并及时督促解决问题70余个,报送监督情况专报10期,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17条。截至目前,全区无一起反映监督检查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妨碍防疫工作或增加基层负担的举报,确保了全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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