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月13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邓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是重庆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的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经查: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女,46岁)由湖北鄂州返渝后,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42岁)共同居住一起生活。2月4日,唐某某因有疑似新冠肺炎的咳嗽、胸痛等症状到医院就医,二人均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

  2月7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因外出被社区工作人员阻拦后心怀不满,故意将社区安装在其住房外楼道间的摄像头损坏。綦江区公安局接警后指派4名警辅人员到邓某某住所对邓某某进行传唤。传唤过程中,唐某某、邓某某拒不配合,并推搡、拉拽、肘击执法人员,造成3名民警受伤,其中一名民警构成轻微伤。

  其间,唐某某取下口罩朝执法人员吐口水、吹气,并扬言“一起寻死”相威胁阻扰执法。唐某某上述行为还导致该4名警辅人员被隔离而无法履职。

  2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二人刑事拘留。目前,经检测,二人未感染新冠病毒。案发后,綦江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2月11日,綦江区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邓某某移送綦江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月12日,綦江区检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案案件材料,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听取了案情汇报并指导案件办理。

  2月13日,綦江区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邓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李万光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