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城镇社区的传播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属地乡镇街道统筹下,做好城镇物业小区(含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联防联控工作。
(一)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增强业主防控意识,发动业主广泛参与防控工作。
(二)物业管理人员及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禁止出入小区。
(三)严控非本小区人员及业主以外的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救援车等公务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除外)进入小区,确需进入小区人员,必须进行一检(检查是否佩戴口罩)二测(测量体温是否正常)三登记(登记身份信息、来源地、到访意图、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在业主带领下方可进入。
(四)小区所有出入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 37.3度的人员禁止出入,并立即通过社区报告属地乡镇街道;严禁送外卖、快递等人员进入小区,由收受人自行到小区入口处领取。
(五)严禁小区内进行聚众性娱乐、经营性餐饮等活动,关闭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设施,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
(六)在小区内摆放专用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定时清运,集中处置;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厅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
(七)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住户排查等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
二、由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在属地乡镇街道统筹下,做好城镇集资房、房改房等小区联防联控工作。
(一)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增强业主防控意识,发动业主广泛参与防控工作。
(二)张贴告示提醒所有出入小区人员佩戴口罩,送外卖、快递等人员不得进入小区,非本小区人员和业主以外的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救援车等公务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除外)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内禁止进行聚众性娱乐、经营性餐饮等活动,关闭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设施,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等等。
(三)在小区内摆放专用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定时清运,集中处置;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厅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
(四)配合属地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住户排查等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
三、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城镇弃管小区、自建房(含安置区)等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一)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房屋所有权人和租住户防控意识,发动其广泛参与防控工作。
(二)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租住户张贴告示提醒送外卖、快递等人员不得进入楼栋,非本楼栋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楼栋内禁止进行聚众性娱乐、经营性餐饮等活动,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等等。
(三)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租住户在楼栋口摆放专用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定时清运,集中处置;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厅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
(四)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租住户配合属地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住户排查等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
四、由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机构负责,做好单位联防联控工作。
(一)提前制定恢复上班后应对疫情预案,对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的外出轨迹、聚餐聚会、接触人员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市外返渝人员一律先行居家隔离14天。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胸闷等情形的,立即送至相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报告。加强内部管理,对来访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其身份信息、来源地、到访意图、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做好办公区域清洁、消毒等工作。落实分餐制,减少用餐人员聚集。
(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散办公、网上办公等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用视频召开的会议,不召开集中会议。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要积极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大力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五、由区教委统筹,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做好校园联防联控工作。
(一)提前制定开学后的疫情防控预案,并报区教委同意后方可开学。
(二)开学前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全面摸排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居家情况、活动轨迹、与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等,并建立工作台账和健康档案。
(三)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门岗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设立体温检测点,对入校教职人员及学生开展体温监测、随访追踪。
(四)严控和取消聚集活动,不得安排集中补课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所有社会机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线下集中培训、比赛交流、考试评比等活动。
(五)每日定时对教学楼、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六)加强校园周边管理。疫情期间,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周边兜售经营。凡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督、城市管理部门从严处置。
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