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绿化为何被“分割”?

  本报讯(记者 王华松 文/图)“中央公园的公共绿化地带,被一楼的业主‘分割”了,他们在装修的时候直接把原来种的绿植,包括树和草皮直接铲了个底朝天,现在用砖砌起来成为了他们的私家花园,既对整个小区的美化造成了破坏,又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我们该怎么办?”1月14日,中央花园一业主致电本报热线称。

化地被破坏

  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接到电话后,记者专程前往现场。在该小区的洋房区记者看到,的确底楼正在装修的业主,不仅在房屋结构上进行了改变(原来镂空的地带被浇铸成了混凝土变成了屋子),还将相邻的公共绿化完全进行了破坏,同时用砖柱和小铁门“圈”出了自己的“桃花源”。

  “公共绿化是属于全小区业主共有的,这样私自侵占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更过分的是,他们把原来栽的比较大的树子都连根拔掉了,加上他们砌的柱子大小、高矮又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小区外观。”采访中,记者碰上一位正准备进行装修的业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被侵占的公共绿化地带中,有的改成了菜地,有的做成了小水池,有的装上了小铁门,还有的被硬化。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刚交房不久,只有少数业主在开始装修。刚开始他们也是用尽了所有方法和业主进行了沟通,但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也拿这些业主没办法。作为物管,肯定是想最大限度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为大家守护一个美观、和谐的家园,但像他们这种不听劝阻的行为,真的很头痛。没办法了,既给开发商作了汇报,也给“两违办”进行了报备,希望这种行为立即停止并得到纠正,还全体业主共同的利益。

  为此,记者致电区“两违”整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行的,我们马上派人前往查看,并及时作出进一步处理。”针对这种情况,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公共绿化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像这种非法侵占毁坏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不但涉嫌违法,而且还侵犯了其小区业主的合法权利,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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