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 文/图)近日,黔江区政府出台了《黔江区临时占道经营摊区设置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前提下,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将在城区划定4个食品摊贩(餐饮)临时经营区域,进一步规范全区非主干道经营性占道摊区设置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秩序。
临时摊区管理制度
城东街道:官坝路夜市烧烤摊区,划分面积732平方米,预设食品摊位17个。经营时段:夏季(5月1日一10月31日)19:00至02:00;冬季(11月1曰一4月30日)18:30至01:00。
城东街道:南海城夜市烧烤摊区,划分面积865平方米,预设食品摊位22个。经营时段:夏季(5月1日一10月30日)19:00至02:00;冬季(11月1曰一4月30日)18:30至01:00。
城西街道:邬杨桥夜市烧烤摊区,划分面积600平方米,预设食品摊位15个。经营时段:夏季(5月1日一10月31日)19:00至02:00;冬季(11月1曰一4月30日)18:30至01:00。
城西街道:体育馆小吃摊区,划分面积60平方米,预设食品摊位15个。经营时段:9:00至22:00。
经准许设置的食品摊点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炉具,经营烧烤的摊点应使用油烟净化器,并落实“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自觉服从管理,合法、文明经营;
食品摊贩的规模的设置应与街区规模相适应,预留1.5米宽人行通道,严禁占用车行道、盲道,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经营摊位应统一配备垃圾容器,产生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户负责随时清扫,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保障经营食品安全;
桌椅板凳摆放规范有序,广告牌、灯箱不得占道;禁止随意占道、乱堆乱放等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的行为;如遇规划或城市管理需要,临时食品摊贩占道经营区域无条件拆除。
城管局要求,在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内从事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的摊贩,应取得城市管理部门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商贩还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摊位明显位置张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要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临时占道经营摊区,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摊区中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范占道经营设施和占道经营行为,提高临时占道经营摊区规范水平,实现环境卫生和经营条件明显改善,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