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9〕27号)精神,准确编制全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区政府决定对应取消设立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8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
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切实转变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此次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工作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调整本单位本系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黔江区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清单共有89项,涉及到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审查、境内实施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公司公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审批、对超过年计划取水量取水的处罚、查封、取缔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