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2019”守护自然保护地

  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 文/图)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要在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19〕148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区“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整改工作。

黔江区优美的生态环境。

  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地2019年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新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类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全面梳理和核查2017年、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巩固整改成效;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制止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明确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统一监督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落实责任。区林业局落实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调度整改进度;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根据问题清单,研究细化问题整改方案,具体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落实具体日常监管责任;水利、农业、交通、旅游等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区林业局抓紧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试点工作,待国家批复后及时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确保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并与生态红线相衔接。各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强化行业监管。区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要求抓实抓细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区交通局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交通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清查自然保护地内交通项目建设后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区水利局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水电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取缔自然保护地内侵占河道行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国土、矿权等手续办理情况;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畜牧、渔业(农业)手续;区林业局负责清理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林业手续;各部门根据清理情况和职能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

  严格属地管理。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所涉城东、舟白、正阳、冯家、阿蓬江、小南海、石会等乡镇街道要配合主管部门和牵头整改单位开展整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属地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工作,并把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强化监督考核。区林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抓好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对核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区级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考核内容,确保各项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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