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消防:集中治理畅通“生命通道”

  12月25日,记者从黔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了解到,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黔江区将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打通市民的“生命通道”。

  

整治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除了居住区外,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写字楼等都是此次整治重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整治内容将从七个方面入手,将在明显位子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消防指派人员将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将被依法严治

  接下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的单位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

   (记者 黄敏 文/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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