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冉沙)近日,笔者从石柱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县首笔医保欺诈骗保举报奖励金500元已兑现给举报人。自医保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石柱县已受理举报3起,查证属实3起,处理1起。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7月,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欺诈骗保行为主要包含4大类,即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举报欺诈骗保事项经查证属实,根据查证属实金额和举报人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举报案件单次奖励额度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