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请变光

  ◆代娟

  “不怕夜间有来车,就怕大灯照花眼,好在有惊无险。”经常往返黑溪镇上班的周女士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段吐槽。原来周女士在近日晚上7点左右从黑溪镇回城区时,正值行车高峰期,来来往往的小车和大货车络绎不绝。一路上遇到不少不规范行车的司机,在会车时,要么变光不及时,更有甚者直接不变光,一度让周女士瞬间“失明”,看不清前路,险些撞上路边大树。

  无独有偶,出租车司机陈波是有着十年驾龄的司机,他对夜间行车变光一事也颇有发言权。陈波回忆起自己新手时经历过的一次惊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遇到有来车未及时变成近光灯,他只能减速慢行,再用灯光提醒来车变光,可对方“置之不理”,陈波眼前一片模糊,只能紧急刹车。会车后,陈波继续行驶,却发现前方道路上停靠着一辆占道的大货车。“现在想起都后怕,要是不及时减速,后果不堪设想。”

  据相关人士称,夜间会车不变光的司机大多是有着这几种情况:一是新手不熟悉变光设备,导致忘记变光;二是一些司机开车习惯长时间用远光灯,一时无法改变;三是个别司机“耍酷”有意为之,以为车灯越亮越好,只顾自己不顾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作出了明文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对违法使用车灯的,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1分。

  对此,交警也提醒,夜间行车时,在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以避免妨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如果对方不改近光,应立即减速并交替变换远、近光来示意,如对方仍不变灯,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切勿斗气以强光对射,以免损害双方视觉而酿成车祸。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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