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行窃5次得手“手机大盗”疯狂作案再进宫

  刑满出狱后不思悔改走正道,反倒是在仅仅两个月后“重操旧业”又被抓。彭水籍男子小亮今年21岁,初中文化。原本大好的青春,他却没有思考如何为未来美好的人生打基础,而是总想着怎么“来钱又快又便宜”,当然最终的结局不出所料:受到法律严惩。

  一路走来,小亮可谓劣迹斑斑: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4月17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8月1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4月12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于2018年10月7日刑满释放。

  然而,这些事情对于小亮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因为只在出狱后两个月,他就又开始“手痒”了。2018年12月3日,小亮又出现在了他熟悉的场景之中:在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桐路某网吧内,他十分熟练地将一部黑色手机盗走。然后,他又非常熟悉地前往重庆市两江新区某手机维修处销赃(后经彭水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手机价值1424元)。销赃之后,小亮又继续作案,在两江新区某网吧内,又盗得一部华为荣耀9手机。得手之后,他回到了彭水,在汉葭街道某手机维修服务中心,以26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掉(经彭水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手机价值1000元)。

  “重操旧业”的小亮,似乎感觉到自己的“技艺”越来越精,于是7天之后又继续下手。2018年12月10日,他又在彭水县汉葭街道某网吧内将一部红色vivoX21i手机盗走,随后在附近一家二手手机店以970元的价格销赃(后经鉴定价值1758元)。第二天,也就是12月11日,小亮再次在彭水县汉葭街道中医院对面一家荞面馆内盗得一部玫瑰金OPPOR9s手机,并在彭水县绍庆街道一家手机维修中心以200元的价格销赃。这还没完,两天后即12月13日,小亮再次得手:在彭水县汉葭街道某银行内,市民大强的一部黑色华为畅玩7c手机和20元现金也被小亮“轻轻松松就收入囊中”(后经鉴定价值632元)。让小亮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行踪早已引起警方的注意。正当他以为自己的“事业”干得顺风顺水时,2018年12月14日下午,在彭水县汉葭街道一网吧内,他被彭水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彭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法官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亮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作出判决:小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对相关受害人进行赔偿。一审判决后,小亮不服,遂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前不久,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小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亮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王华松)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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