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三尺之律  立宪法权威

  ■黔江区沙坝乡人民政府 凡吉

  宪法,强制性地将人的一生打格上栏,但也因限制给予了人更多安心的自由及合法的权利。法律就是显露的道德,它与隐性的公德共同建构了社会和谐运行的双轨。维护宪法,维护法律,社会的“和谐号”列车才能平稳运行。作为国家公民,对宪法应永怀敬畏之心,常履守护之责,勤思违法之害,做奉法者、护法者、传法者,用行动树立宪法威严。

  新时代的宪法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新形势;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宪法,可以指引我们寻找幸福的方向。也许,方向的划定本身是一种束缚,但在有界之中的自由才有坚如磐石的护甲。而宪法,就是那层坚不可摧的黄金铠甲,它在约束人的同时,也保护着人,维护着社会的和谐安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权威,也是在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在维权时,我们会发现法律是这么的平易近人而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权益。而违法时,我们会深切体会到法律的冷面无情,想求一丝变通都束手无策。法律,是守法公民的保护伞,也是违法者的悬顶之剑。温情或冷酷,全在人的一念一行之中。

  从一些案例可以发现,可视的执法,往往比“两眼摸黑”的执法更有说服力。正是执法过程最大限度的公开而非刻意的回避躲闪,为执法和法律本身赢得了尊严和公信力。

  过往,不少执法者在执法中本身没问题,但对围观行为简单粗暴的一推二挡三敷衍,反而转移了事件的焦点,让执法公信力大打折扣。执法行为一旦被断章取义,更会诱发舆情一边倒的指责,最终“剧情反转”,有理的执法者变成了“暴力无礼”,群众不买账、执法者“既受伤也委屈”。

  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是基本功也是必修课。它既能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利,也能有效防止执法者受到不明事理、别有用心之人的谩骂侵害;既保护了执法对象,也保护了执法者自身,其意义是双向的。

  因此,一个优秀的执法案例,就是一次最好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学习。它既能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监督执法是权利,认识到配合支持执法是义务;也能提示指导如何依法守法,不做事实的“造谣者”,争做新时代法律权威的捍卫者。

  各类法律体系和宪法精神是一脉相承的,统一在宪法的框架内发挥作用,规范社会生产生活,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所以要站在维护宪法的高度维护基本法律法规。我们自己遵照法律办事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反对他人违反法律就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维护,每个人不仅自己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权利和义务监督他人依法办事。只有大家都遵守法律了,遵守法律才有意义、才会得利,法律也才会有力量、起到应有的作用。不管是在生产还是生活中,周围的每个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行为,难免有人违反法律,可能行为后果和自己没有直接关系,没给自己造成直接伤害,但破坏的是法律尊严和权威,必将给自己今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效果造成影响。可能违法是个人之间的事,但法律尊严和权威关系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法律不被藐视、违反,进而维护宪法。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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