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别把“保护”这个前提弄丢了

  ◆姚元和

  最近,利用党校开展的暑期大调研,我走访了渝东南4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收集了五万余字的文字资料,拍摄了近千张照片。通过近一个月的行与思,我对重庆民族地区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了更真切和清醒的认识。窃以为:乡村要振兴,保护必先行,如果弄丢了保护这个基本前提,乡村振兴就可能掉进“乡村破坏”的陷阱。

  作为乡村聚落的代表,中国传统村落除了具备乡村聚落的基本条件,还拥有古老性和保存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等特点,也就是说,传统村因为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历史遗存,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而受到人们尊重,保护好它们是理所当然。但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吸引,农业经济效益的低下,很多农民都背井离乡到城里谋生,把祖祖辈辈休养生息的地方丢在背后,在城市聚落不断扩大的同时,传统村落开始被大量抛弃。在2002年时,我国的自然村还有363万个,到2014年,就只剩252万个,也就是说,短短12年消失了111万个,平均一天消失253个、平均一年消失92500个。其中,传统村落的衰落更是令人揪心,2005年还有6000多个,到2012年就只剩下5000多个了,这些像宝石般镶嵌在山水田园之间的传统村落,还没来得及露出神秘的面纱,就从人们的视线里永远消逝了。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传统村落实施名录保护。从2012年开始到2016年底,国家公布了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使保护总数达到4153个。我们渝东南六区县是中国传统村落资源的富集区,共有45个传统村落上榜,占全国的1.08%、占全市的60.8%。其中,酉阳的传统村落总数达到22个,在重庆独占鳌头,与全国其他县市相比,其数量也名列前茅。

  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载体,中国传统村落是不可再生、需要重点保护的资源。在调研中我看到,虽然渝东南大部分传统村落得到了较好保护,但也有部分传统村落没有尽到保护之责。有的村落,木房被虫子蛀蚀,早已倾斜,但无人问津;有的村落,瓦片脱落,房屋倒塌,听不到一声叹息;有的村落,人畜混住,群蝇乱飞,被视作当然;有的村落,拆除大栋大栋的旧屋,耸立起一座座钢筋水泥桶子,看上去既不和谐,又让人痛心疾首。这样的村落,千疮百孔,支离破碎,已经是精气神尽失,欲使其振兴,必先治好沉疴宿疾。在这些没有保护好的传统村落推进乡村振兴,何尝不是一种“乡村拯救”呢?

  现在,乡村振兴成了一个耳熟能详的热词,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绕不开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保护,一个是发展。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就是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关于发展,现在探讨的人很多,但对乡村振兴中的保护,思考的人似乎并不多。如果我们把“保护”这个前提弄丢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会出现方向性偏差。通过调研,窃以为,保护的对象就是乡村优秀的农耕文化遗产。具体而论,就是要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同时,要支持乡村优秀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推进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要树立区域性整体保护发展理念,不但要保护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境,最终实现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在发展中反哺保护的良性循环。在这方面,渝东南一些传统村落,如秀山的大寨村、酉阳的山羊村、黔江的新建村、彭水的佛山村、武隆的文凤村、石柱的新城村,都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走出了可复制的路子。它们不但传统的建筑得到了严格保护,乡村优秀的农耕文化遗产也得到继承和发扬,同时农旅融合的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以优秀耕读文化为内核的乡村伦理也得到重塑。

  总之,各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切不可一手抓振兴,一手搞破坏,而应制定“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并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为乡村振兴保护发展并重的检验标准。只有这样,乡村振兴才踩正了步子,走对了路子,结出甜美的果子。

  (作者系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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